不予逮捕
来源: | 作者:travel-100 | 发布时间: 1677天前 | 2097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不予逮捕是对于犯罪嫌疑人更好的结果,是公安机关通过初步侦查(及刑事拘留阶段),最终认定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,不予逮捕,终止侦查的行为。
不予逮捕,需要律师深厚的刑事专业能力,及公安侦查的规则比较熟悉,对案件进行充分的论证分析的基础上,再加上与公安侦察机关良好的互动工作关系,为犯罪嫌疑人争取不予逮捕的更优结果。
当然这种服务是比正常刑事代理,难度要更大,需要律师刑事方面非常专业和各方面能力要非常强大,才能获得这样的结果。这种不予逮捕的结果,在公安等司法机关出身的律师办案中比较多见。
因此不予逮捕的律师服务,律师收费上往往要比正常刑事代理的律师费用要高很多。